通知公告
 
 
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自治区级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毕业生”和“优秀班集体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2024-04-30 12:19   审核人:   (阅读:)

二级学院
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,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,促进大学生提高自身素质,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自治区级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毕业生”和“优秀班集体”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,经研究,决定开展自治区级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毕业生”和“优秀班集体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、评选推荐范围

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和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推荐范围为全日制在校专科生、本科生。优秀班集体从全日制本专科班级中评选推荐。2023级学生和班级不参评。

、评选条件

(一)三好学生

1.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,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学生模范

2.模范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遵守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和公民道德规范,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,在校期间无违法、违纪、违规行为;

3.刻苦学习,勇于探索,积极实践,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,综合评价在所学专业前30%,恪守学术道德,坚守学术诚信;

4.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,身体素质达到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良好等级以上;

5.积极参加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理论宣讲、文艺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,勇于投身创新创业,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
(二)优秀学生干部

1.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;

2.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、坚强的意志品格、高尚的道德情操,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发挥带头作用,立志做有理想、敢担当、能吃苦、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

3.必须为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担任学生干部满2学年以上,有较强的组织能力、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,并较出色完成本职工作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,需经民主评议后推荐;

4.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,综合测评成绩和学习成绩在所学专业前50%;心理素质良好体质健康;

5.团结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文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,善于做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,积极完成校、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,获得1次以上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。

(三)优秀毕业生

1.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自觉践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;

2.遵纪守法、品德优秀、行为文明,诚信意识较强、学术道德良好,无违法违纪行为,无不良信用记录。关心同学,热爱集体,在实习实训中表现优异,在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;

3.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,学习勤奋刻苦,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优秀,挂科记录、无纪律处分情况;心理素质良好体质健康;

4.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,对响应国家号召,自愿到国家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或在校期间曾服兵役的毕业生,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;

5.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、创新精神,崇尚创新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,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,荣获省部级以上创业或创新奖项的,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。

破格条件:在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、诚实守信、敬业奉献、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且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学生,且综合测评成绩占到班级前三分之一,可破格推荐自治区级“优秀毕业生”,指标包含在各学校名额范围内

(四)优秀班集体

1.全日制本科自然班组建两年(含两年)以上;三年制专科学校可放宽至自然班组建一年(含一年)以上,并在推荐表学校名称一栏标注;

2.有健全的班团组织,学生遵纪守法,明理修身,团结友爱,礼敬师长班干部认真负责,善于组织动员和团结同学。班级有严明的纪律和良好的班风,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,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走在前、作表率

3.班主任爱岗敬业,以身作则,能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、心理梳导、学业辅导、就业指导等,善于处理学生间、任课教师与学生间关系,任课教师对班级评价高;

4.具有良好的文明风尚,班级学生在思想、学习、体育、艺术、社会实践等方面综合评价居校上游水平,体育合格率达到90%以上;

5.学生组织和参与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、党团活动、文体竞赛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比例高、成绩突出,班级在学校有一定的影响力;

6.班级学生无违规违纪现象,未出现安全事故或意识形态安全事件。

、评选、推荐工作要求

1.各二级学院成立评优评先领导小组,由专人负责,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。

2.推荐名额:学院自治区级“三好学生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和“优秀毕业生”从符合条件的2023年度评选出的校级优秀中推出;自治区级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每个学院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,填好推荐表(附件4)5月10日前报送到[email protected]学校通过评选差额产生拟推荐人名单13人;自治区级“优秀班集体”在2023年度校级优秀标兵班集体中选出,每学院报送一个班级,并准备参评材料汇报PPT,填好推荐表(附件2)5月10日前报送到[email protected]通过评选最终报送自治区2个名额,逾期未报送班集体评选材料,则视为自动放弃。各学院名额详见名额分配表(附件1

3.自治区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毕业生”人选须经所在班级充分酝酿,通过民主推荐产生。“优秀班集体”评选推荐要遵循宁缺毋滥原则,推荐集体和个人要通过学生可知晓途径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。

四、申报和审核流程

1.二级学院在5月10日前完成线下评选工作。各二级学院评优负责人对申请表填写内容进行严格审核、把关。“优秀班集体”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毕业生”汇总表名单电子版(附件3)及评审公示报告盖章扫描为PDF格式打包成一个文件夹,以学院命名发送至邮箱[email protected],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到行政楼216室。

2.网上申报时间另行通知。

联系人:李荣

联系电话:17519881117

附件:1.全区高校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毕业生” 和“优秀班集体”名额分配表

2.全区高校“优秀班集体”推荐

3.2023-2024自治区级四优汇总表

4.优秀学生干部三优推荐表



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

2024429


关闭窗口